(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岐)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岐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况,且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刘岐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刘岐先生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其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刘岐先生过去任职期间未因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其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特此声明。 提名人: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