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