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晶晨股份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预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因此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960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4,000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分达标,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8%,作废处理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0,00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40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445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