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未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定。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2月20日,并以120.8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340,000份股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