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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极米科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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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极米科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获得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极米科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4年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年6月7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2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5年2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67名激励对象授予340,000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120.84元/股。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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