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5,979,092元,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人民南路国际贸易中心大厦。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管理、房屋租赁、建设监理、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等。公司股份总数为595,979,092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528,373,849股,境内上市外资股67,605,243股。
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