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14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矽岸国际4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9:15—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11日。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8,098,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35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张卫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占有效表决股份99.8676%。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结果显示,同意票占有效表决股份98.213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