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424.1479万元,住所位于凤凰镇安庆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特种材料制造、加工、销售,铸件及机械产品制造、加工、销售等。公司股份总数为21,424.1479万股,发起人出资情况详列于章程第十八条。
章程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等。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年度税后利润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剩余部分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