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包括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旨在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推进公司长期战略实施,布局战略新兴产业新赛道,优化资本结构。发行对象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发展H2地块新建项目、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F9C-95#厂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优化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结构。发行方案已获公司多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出资企业批复同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