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5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55,468.53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47,468.53万元,主要项目包括新发展H2地块新建项目、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F9C-95#厂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认为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认为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认为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
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且因涉及关联交易,但无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