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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电气: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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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实施出具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天正电气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涉及10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共计715,625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涉及170,625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违纪行为被动离职涉及4,375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其他原因被动离职涉及109,375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涉及431,250股。回购价格分别为2.716元/股和3.276元/股,部分加上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天正电气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预计2025年2月20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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