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处罚等情况。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且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3日,授予价格为55.49元/股,向13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9.0232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