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粤电力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中文))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受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陈凌律师和颜丽欣律师参加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郑云鹏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9名,代表股份3,817,362,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7077%。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 关于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3. 关于公司与广东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