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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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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2:30在深圳市罗湖区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全天。会议由王航军董事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9,395,738股,反对743,770股,弃权13,900股,同意股份占96.2405%。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1,336,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6290%。德恒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由德恒律师事务所盖章并由负责人及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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