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确认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大会于2025年2月13日15时在长沙银行总行1908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新金融产业园项目暨建设金融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的议案》,同意2,069,967,393股,反对1,398,010股,弃权142,555股。出席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071,507,9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1.5101%。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