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受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就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注销有关的事项。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尚未行权的0.88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因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注销全部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83.697万份,合计注销84.581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本次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注销的原因包括行权期结束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及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满足2023年营业收入或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的条件,但实际增长分别为2.14%和11.90%,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