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380,2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对象包括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原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
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包括债券票面利率及转股价格的确定与调整。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转股价格将根据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符合《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募集资金将用于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和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本次发行方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保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和公平表决权。公司还将采取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