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380,200.00万元,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存续期限为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和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公司制定了详细的转股价格调整、修正、赎回、回售等条款,并明确了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30.20%、30.13%和30.50%,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9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