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力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进行了核查。中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3,9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12,681.95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五个项目,包括年产30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100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项目(一期)、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为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中力股份拟向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金额分别为22,185.13万元、18,947.97万元和9,420.45万元,总计50,553.55万元。借款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计算,借款期限至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为止。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监事会认为此举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