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00万元,普通股40,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发起设立时由10名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发起人及其认购股份数额、比例明确列出。公司股份可依法转让,但特定情况下不得转让或质押。公司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行使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等职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遵循法律法规,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利润分配优先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3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