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保荐人指定郭浩、李艳萍为保荐代表人,王选彤为项目协办人,周浩、唐宝、杨成浩及何定松为项目组成员。宏达股份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注册资本203,2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磷化工和有色金属锌冶炼业务。控股股东为蜀道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截至2024年9月30日,宏达股份前十大股东中,蜀道集团持股23.93%,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股5.6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蜀道集团,发行价格为4.68元/股,发行数量为609,600,000股,限售期为36个月。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宏达股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金鼎锌业纠纷案执行风险、产品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风险等。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