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自2025年1月26日起生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自2025年1月26日起生效。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12,429,377元,注册地为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等。公司股份总数为9,612,429,37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起人包括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等。
章程规定,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公司设立总裁1名,负责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章程还明确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事项。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的处理程序也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