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5]A0036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1月8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乌鲁木齐市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五个议案:1) 2025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2)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3)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股东回避表决;4) 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 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并公布,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由张利国、张云栋、薛玉婷签署,日期为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