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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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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就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增持公司A股股票事宜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玲珑集团基本情况如下:名称为玲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5165240379N,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50号,营业期限自1993年3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本次增持前,玲珑集团持有玲珑轮胎股份575,367,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5%。根据2024年8月9日披露的公告,玲珑集团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2亿元。2024年8月9日至2025年1月22日,玲珑集团累计增持7,98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玲珑集团增持比例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玲珑轮胎已按规定披露了增持计划及进展情况,尚需披露增持实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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