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袁静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及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至15:00。
共有1,362名股东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2,339,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478%。现场出席股东2名,代表股份334,560,003股;网络投票股东1,360名,代表股份7,779,961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1,360名,代表股份7,779,961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40,901,464股(99.5798%),反对1,010,300股(0.2951%),弃权428,200股(0.1251%)。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341,461股(81.5102%),反对1,010,300股(12.9859%),弃权428,200股(5.503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