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特别提示:案件处于终审阶段,公司为上诉人(一审被告),涉案金额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需向洪进利、陈玲飞等186名投资者赔偿损失11,463,149.81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26,240.83元。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涉及洪进利、陈玲飞等186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做出二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系列案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共226,240.83元,由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上述判决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公司已按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