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东省东莞市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八项议案,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6人,代表股份33,607,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15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