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海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受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投票方式等信息。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上午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4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157,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31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非累积投票议案:1. 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确定2025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2.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均获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