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7日由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14:30在北京石景山区北方国际大厦举行,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董事长纪巍主持会议。
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4名,持有563,786,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04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63,078,107股(99.8744%),反对420,084股(0.0745%),弃权288,125股(0.0511%)。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855,338股(89.2100%),反对420,084股(6.4003%),弃权288,125股(4.3897%)。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