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酒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晓军))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晓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过去12个月内未曾具有前述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提名人已核实并确认其符合任职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