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酒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樊霞))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樊霞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获被提名人同意。提名人声明,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完成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
被提名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此外,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被提名人未曾因连续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特此声明。提名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