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酒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火旺))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火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过去12个月内未曾具有前述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在广州酒家连续任职未超六年。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刘火旺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资格,有5年以上全职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经验。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