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艾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艾为电子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进行了核查。艾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和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艾为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大连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多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已在公告中详细列出。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人对此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