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3)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 第八条原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此外,《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