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变更主要内容包括: 1.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计划提前清偿,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供应商融资安排应具有特定特征,如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支付应付供应商款项,并约定企业还款。仅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及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的工具不属于此类安排。 3.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按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