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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沈飞: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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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财务事项进行了核查。主要内容包括:

  1. 本次募投项目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为109,707.21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6.12%,未超过30%,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2. 结合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现有资金规模、未来现金流入净额、各项资本性支出等,公司未来三年的资金缺口为932,970.9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42亿元,能够有效缓解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营运资金补充需求带来的财务压力,具有合理性。

  3. 2024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2,529,753.02万元,同比减少26.95%;净利润180,714.69万元,同比减少22.68%。主要因部分航空防务装备产品既定需求未如期签订合同,交付量下降所致。同行业上市公司中直股份也存在类似情况。

  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14,342.27万元、267,764.90万元、-439,306.50万元和-588,848.99万元,主要受合同负债、预付款项等科目变动影响。

  5.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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