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景嘉微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
景嘉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3,459,312.7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6,923,109.78元。募集资金将用于“高性能通用GP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通用GPU先进架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无锡锦之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高性能通用GP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向锦之源提供借款。此外,“通用GPU先进架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之一,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募集资金向锦之源提供借款。
上述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使用。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保荐人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