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 5%以上的提示性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及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票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变更用途并注销及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票用于注销减资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64,679,497股公司股份和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76,624,634股盐湖股份结余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5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注销事宜,总股本由5,432,876,672股减至5,291,572,541股。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东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煤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4.90%被动增加至5.03%。陕西煤业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陕西煤业免于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后续如减持或增持公司股份,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