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发布,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1月6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名,持有表决权股份57,06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5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4名,持有表决权股份45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静先生主持,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7,489,000股(99.9353%),反对28,300股(0.0492%),弃权8,900股(0.015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0,000股(91.8635%),反对28,300股(6.1899%),弃权8,900股(1.9466%)。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