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3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广州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278,690,845股,占99.8727%;反对341,700股;弃权13,400股。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78,653,945股,占99.8595%;反对362,600股;弃权29,400股。两项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由张利国、桑健、袁月云签署,日期为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