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除1名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外,其余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如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
监事会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