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仲裁结果的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针对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等提出的免除或减免2022年度应补偿股份责任的仲裁申请作出终局裁决。裁决主要内容包括:1、申请人2022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为47,334,185股;2、因整体减值测试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20,255,917股,以上股份均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4、仲裁费14,624,500元,申请人承担70%,公司承担30%。
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仅需承担部分仲裁费用,减少2024年利润总额438.74万元。应补偿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但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约20,383.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尽快履行业绩补偿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