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45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天齐锂业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2,0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1,880,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62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H股限制性股份(新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H股限制性股份(新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