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4年12月30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0.75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63元/股
- 授予对象:2名激励对象,包括副总经理刘超和1名核心管理人员
-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20个月
- 限售期:分别为60个月、84个月、96个月、108个月
- 解除限售安排:分四个解除限售期,每个解除限售期为25%的解除限售比例
- 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公司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