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书。鑫益(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增持人)增持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B股股份。增持前,鑫益香港直接持有公司6,923,640股B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1%,鑫益香港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09,050,756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3.64%。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增持目的、方式、数量、实施期限、资金安排及承诺。增持期间,鑫益香港累计增持公司B股股份7,070,096股,增持金额为510.05万美元,增持数量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62%。本次增持完成后,鑫益香港持有公司股份13,993,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鑫益香港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6,645,45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6.07%。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属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