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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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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主要内容如下:

  • 公司基本信息:公司注册名称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为Zhejiang Lanyu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住所位于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剡溪路601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

  • 股份发行:公司股份采取记名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

  • 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缴纳股金、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等重大事项。

  • 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 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

  • 财务会计制度:公司依法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每年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 利润分配: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剩余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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