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主要内容包括对《审核问询函》问题5.1的回复,涉及“雷允上”商标的业务收入、利润情况及占比,未能成功注册商标的原因及对公司业务的影响,以及对商标权相关事项的风险提示。此外,还更新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的主体资格、发行的实质条件、发行人的设立、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本及演变、业务、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募集资金的运用、业务发展目标、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内部批准与授权,具备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