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 12月 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执行总建筑师、执行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各一人。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总经理及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 总经理人选应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业专业知识。
- 有特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人员。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职权。
-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 在紧急情况下,总经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生产行政方面的问题,有临时处置权,但事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 总经理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及公司经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