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瀚蓝环境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期间为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6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止,即自2024年1月7日至2024年11月20日。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母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交易对方臻达发展及其主要负责人;交易标的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18岁的成年子女。
核查期间相关主体买卖瀚蓝环境股票的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买入16,578,440股,累计卖出16,619,798股,期末持股228,172股。 2. 信用融券专户:累计买入0股,累计卖出0股,期末持股46,900股。 3.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累计买入1,223,400股,累计卖出121,900股,期末持股1,105,200股。
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中信证券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之间,在部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中信证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中信证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中信证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相关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与本投行项目不存在直接关系,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核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和自然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在前述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说明及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瀚蓝环境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