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对象、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进行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12月25日10:00,本次股东大会于四川省成都市下沙河铺42号望江宾馆国际厅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奔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59人,代表股份814,475,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736%。现场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人,所代表股份共计626,958,7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17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3人,代表股份187,516,8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6035%。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257人,代表股份192,169,5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9907%。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议案一致,无修改原有会议议程及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共4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